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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 审议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

来源:色尼融媒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6-03-09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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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

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

洛桑江村参加王君正严金海发言嘎玛泽登主持

3月8日,西藏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洛桑江村参加审议。西藏代表团团长、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西藏代表团副团长、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严金海发言。西藏代表团副团长、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嘎玛泽登主持。

3月8日,西藏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这是会议现场。记者李洲摄

洛桑江村强调,我们要深刻领会坚持党的领导和民族团结进步对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极端重要性,从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审议好法律案。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和配套法规建设,树立正确“五观”、增强“五个认同”、树牢“四个与共”理念,聚焦新时代民族工作“五大重点任务”,持续推进落实“四件大事”,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王君正指出,本次审议的三部法律草案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为西藏题词“共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书写美丽西藏新篇章”,饱含着对西藏工作的殷切期盼。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工作,自治区党委深刻认识到青藏高原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严格落实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将为西藏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提供重要法治保障。西藏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率先制定出台了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有力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将对西藏在更高层次上加强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深远意义。今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出台有利于提升地方发展规划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强有力推动西藏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发展。

全国人大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到会听取审议意见。

责任编辑: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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