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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那曲市色尼区待棚改17个片区改造实施方案(草案)的公告

来源:那曲市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棚改办)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6-08-28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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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那曲市色尼区待棚改17个片区改造实施方案草案的公告

各位市民朋友:

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有效解决城区群众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色尼区拟定对城区内待棚改17个片区采取“集中连片安置+统规自建”模式逐步改造,全力解决群众住房安全问题,提升居住条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第二节“第十四、第十五”条规定,现将那曲市色尼区待棚改17个片区改造实施方案(草案)通过色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渠道发布公告,全面征求公众意见建议。

一、改造基本情况

那曲市城区待改造17个片区,其中羌塘街道5个片区,团结街道11个片区,黑河街道1个片区。将采取集中连片安置+统规自建模式,“十五五”期间分批次、分区域推进改造,逐步解决城区群众房屋破旧、基础设施简陋等问题,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优化发展空间,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奋力打造“品质那曲

二、改造主要内容

(一)住房改造。按照“集中连片安置+统规自建”的改造模式。集中连片安置:由政府主导、群众参与,政府统一建设安置房,群众代表全过程参与监督,最大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的安置房。统规自建:由相关部门统一规划安置片区建设用地,统一制定建设标准和建筑风貌要求,支持群众按规划要求自主建设住房,同步做好住房安全质量监管工作。

(二)基础设施改造。统一完善改造片区内的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通信、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区域出行和生活保障条件。

三、改造方式

(一)集中连片安置。结合待棚改17个片区的城市规划、群众意愿、资源优势、资金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拟将主城区(拉萨路以东、扎空路以南、罗布热地路以西、环城南路以北)5区、6区、7区、9区、12区、13区、16区、17区、19区、20区】共计10个片区实施“集中连片安置”。

(二)统规自建。为有效解决城市区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加快改造工作进度,拟选取群众意愿较高的街道社区试点,推进“统规自建”模式。根据试点推进情况及群众自愿原则,计划对城区外围的【1区、2区、3区、4区、21区、格扎塘、北部片区】共计7个片区实施“统规自建”。

四、公众参与方式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色尼区将采取问卷调查与民意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征求意见工作。

五、征求意见时间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第十五条 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但因那曲市城区待棚改区域房屋建设时间久远,年久失修,住房安全隐患十分突出,群众住房改造意愿强烈、需求迫切等原因,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期限,拟定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829日起至202694日止。

七、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我们将认真研究各位市民的意见建议,形成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报告,并据此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将第一时间一对一反馈。

责任编辑:色尼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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