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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通知!

来源:网信西藏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6-12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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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关于2025年持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地(市)教育局、格办办公室,西藏民族大学、拉萨中学、西藏军区拉萨八一学校、自治区实验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区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决定持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随意自主招生”行为,严格管控试点实验项目等特定类型招生,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服务教育强区建设。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实行就近入学政策。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各学段入学人数和现有学位摸底,提前做好预判应对。义务教育学校要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于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确需调整片区的,要做好风险研判和应急处置预案,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前向社会公布有关工作方案和招生入学信息,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实施多校划片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应提前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要求。集团化办学学校以及高校附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循属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

(二)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三)严肃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各地(市)教育局和厅直属学校要对中小学幼儿园阳光招生工作进行专项部署,重点抓好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落到实处,严明招生纪律。招生季期间加大督查力度,及时掌握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有关情况,向涉违规招生投诉学校发出督办提醒函,压实其主体责任。约谈提醒热门学校校长,提前防范叫停违规招生苗头,召开严肃招生纪律集体谈话会,各级招生工作人员签署规范招生承诺书,加强负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全面加强招生人员廉洁招生教育,推进全流程、全环节、全人员规范招生、阳光招生。各中小学幼儿园承诺严守招生纪律,在全区营造严肃招生、规范招生的主基调。

(四)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对照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针对招生入学重点环节,对区域内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行为,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坚决整治招生违规收费问题。严肃查处热门学校给教师分配招生名额、有偿招生、私下招收借读生等违规行为。坚决整治违规教学编班问题。严肃查处中小学违规设立或变相设立强训班等行为。严肃查处社会机构、个人传播虚假招生信息、组织或变相组织违规招生行为,扰乱整体招生秩序的行为。

(五)加强流动儿童入学保障。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劳动要素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劳动要素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资源,适应学龄人口变化新形势,加强学位动态调整和余额调配。人口集中流入地(市)要增加学校招生计划、加大学位供给力度,推进优质学校挖潜扩容,不断提高劳动要素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义务教育资源充足的非人口集中流入地(市)(含边境学校)要实现劳动要素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

(六)落细特殊群体支持措施。健全本地农牧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严格明确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对象,提升送教上门服务质量。积极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立足实际、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做好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统筹安排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制定本地(市)、县(区)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但不得含有在市、县范围自由择校的内容。

(七)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完善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加快推动我区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升级改造,确保2025年在我区七地(市)主城区所在县(区)试点推广,2026年全区全域应用,着力推进区域内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加快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同时,结合我区办学实际情况,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人社等相关部门协同合作,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

(八)畅通涉招生入学群众信访投诉渠道。自治区教育厅、各地(市)教育局均设立公布了涉招生入学群众投诉渠道。坚持接诉即办,认真收集群众涉招生入学信访诉求,及时跟进处理,对于同一类问题,统一答复口径。做好涉招生入学信访内容台账,完成信访跟踪工作,限时办结群众信访问题,并严格遵循“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作,各地(市)教育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行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大事要事来抓。自治区教育厅加强对各地招生入学工作全过程监管和工作指导。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本地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认真实施专项行动,形成严抓严管的工作态势,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细化工作安排。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工作步骤和责任分工,制定本地(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工作部署。我区全国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地区和学校要认真研究制定足球人才招生办法,报审后开展招生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特别是班主任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招生入学政策热点问题、招生优惠政策等宣传解读,引导学生和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提前强化舆情风险研判,做好舆情应对处置预案,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应急协调机制,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

(四)强化督导问责。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招生期间问题频发、舆情较多区域的管理,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市)和学校,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自治区教育厅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抽查。

各地(市)要在做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同时,一是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挖潜扩容普通高中学位,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比例,严格执行属地招生政策,不得违规掐尖招生。二是做好学前招生入园工作。要坚持“能招尽招”,大力提高普及水平,提升农牧区学前三年教育覆盖率。各地(市)根据学前教育资源情况和适龄儿童入园需求,遵循幼儿成长规律,科学确定入园年龄,原则上幼儿入园应年满3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如个别幼儿心智发育较早、家长要求入园的意愿强烈,经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招收202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入园。

请各地(市)教育局和厅直属学校于2025年10月15日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报送总结材料。

联系人:赤列央宗0891-6599518

电子邮箱:jijiaochu2013@163.com

附件:

1.地(市)举报投诉受理渠道一览表

2.教育部十项严禁


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王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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