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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尼区发布最新通知

来源:网信色尼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10-14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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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尼区关于公有房屋清收通知

各周转房住户: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周转房管理,根据《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那曲市干部职工周转房腾退管理暂行规定》(那政发〔2021〕3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决定在党政大院(8—21栋)、扎空路周转房、阳光三区(5—10栋)、18公租房、13—15公租房范围内开展干部职工周转房清理查收工作,具体如下。

一、清收对象

一是违规租住干部职工周转房的;二是未在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登记,租住人员信息无从查证且6个月以上无法联系实际居住人的;三是已查封时限达30天,租住人员未联系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物业的。

二、声明事项

一是公有房屋属于国家所有,那曲市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公有房屋;二是根据《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周转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无正当理由拖欠周转房租金累计在六个月以上的(含六个月)”和“住户承租周转房闲置六个月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周转房管理单位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之规定。请居住在那曲市色尼区扎空路周转房、18公租房的实际租住人于公告发布5日主动到物业登记备案。13—15公租房、阳光三区(5—10栋)、党政大院(8—21栋)的实际租住人,于本公告发布日起5日内主动到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登记备案,2024年10月19日后未认领报备的,我单位将强制清收,一切后果由违规租住人员负责。

联系人:

扎空路周转房物业:17205230858

18公租房物业:18089916896

住建局洛桑旺姆:13989992383

那曲市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王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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