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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那曲市主城区范围沿街单位、居民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公告

来源:网信色尼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5-15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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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那曲市主城区范围沿街单位、居民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公告

那曲市各单位、居民:

为加快推进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扩大污水收集覆盖面,我市正在实施城区部分路段管网改造。请涉及区域的沿街单位、居民利用此次改造机会,积极申请接入市政管网,节约接入成本,避免今后反复开挖影响群众出行、造成资源浪费,共同维护好那曲城市环境。请其他区域的单位、居民对本单位、本户的污水接管情况进行排查,对于存在漏接、混接情况的,及时进行整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改造路段

1.拉萨南路(浙江路与拉萨路十字路口至大油库桥头段)。

2.拉萨北路(拉萨路与高原路路口至北部综合市场段)。

3.滨河路东一条街(拉萨路与滨河路东一条街十字路口至浙江中学段)。

4.文化西路(文化西路与滨河路路口至文化路与拉萨路路口段)。

5.虫草西街(虫草西街与滨河东一条街路口至虫草西街与滨河路路口段)。

6.美雄纳路(罗布热地路与美雄纳路路口至木琼路与美雄纳路路口段)。

7.滨河路全段。

8.水利局支路。

二、接入流程及要求

1.申请人在那曲市政务服务大厅(浙江西路)11号城管窗口登记接管信息。

2.工作人员现场查看,符合接入条件的,由大厅窗口人员出具接入市政管网审批许可。

三、接入费用

按照《关于稳经济若干临时性政策措施的配套措施》,自2022年10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在此期间申请办理开挖、占道均免收相关费用,但必须做好开挖占道路面的恢复工作。

四、污水处理要求

此次管网改造施工完成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擅自将污水接入雨水管网,或向雨水篦子、雨水井内倾倒餐厨垃圾、泔水和生活污水及生活污水直排、乱倒的行为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那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陈忠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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