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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比选那曲市南部新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那曲市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6-04-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确保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现面向社会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那曲市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

那曲市南部新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三、服务范围

招标代理服务(包括该项目的所有需要招标代理服务)

四、服务要求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秉持客观、公正、廉洁的原则开展工作,确保招标流程规范,招标结果合法有效。

2.具备高效的服务能力,关键工作节点完成时限满足项目推进要求。

3.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对招标过程中的项目信息、投标人资料等敏感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配备专属项目团队,团队成员稳定且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一致性。

5.负责协调解决招标过程中出现的异议及投诉处理辅助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资格

1.参选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招标代理经营资质

2.具有3年及以上招标代理从业经验,无不良行业记录

(二)资格审查材料

1.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三证合一)、从业人员至少5招标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代理机构简介材料(含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在藏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专职人员数量及从业经验等),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财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202411日后新成立的机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替代审计报告;202411日前成立但因特殊原因未出具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机构,需提供情况说明及银行资信证明。

3.企业信誉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511日至2026228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免税证明文件);(2)提供202511日至2026228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承诺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履约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备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含设备配置、技术团队能力等说明)。

6.其他条件: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三个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意时间),或出具未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书面承诺。

六、代理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在合理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金额在双方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七、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比选材料

1.比选响应文件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公告第五项规定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投标报价文件、技术服务方案、商务业绩材料、项目团队配置材料等,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机构可额外提供能证明自身服务能力的补充材料。

2.申请人将所有比选材料整理成册,采用密封文件袋单独封装并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清晰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参选资格,并记入行业不良记录,后果由参选人自行承担(注:所有比选资料需同步提供电子版1份(单独密封,与纸质材料一并交))。

(二)报名时间

202647日至202649日(北京时间:10:0018:30),逾期无效。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64918: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那曲市色尼区次雄塘路南部新区综合办公楼2号楼三楼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5号。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电子传输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未密封、密封未加盖公章的文件,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

八、其他事项

(一)处于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暂停招标代理业务期间的代理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二)投标人近3年(202311日至今)在招标代理经营活动中有违规记录(指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暂停业务等)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选资格。

(三)不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材料、逾期送达、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比选文件,招标人一律不予接受;所有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由招标人留存归档。

(四)本次比选报名、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人参与比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五)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进行核查,若发现虚假材料,立即取消其参选/中选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本公告发布后,若需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将在色尼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澄清/修改公告为本次比选公告的组成部分,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那曲市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张书山

联系电话:1838049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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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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