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进色尼区住建领域项目招投标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及招标过程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高效有序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面向社会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标人
那曲市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
12·02地震受灾房屋抗震加固项目
三、服务范围
比选出专业招标代理机构,负责12·02地震受灾房屋抗震加固项目施工单位招投标全流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协调处理招投标相关事宜等。
四、服务要求
(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秉持客观、公正、廉洁的原则开展工作,确保招标流程规范,招标结果合法有效。
(二)具备高效的服务能力,关键工作节点完成时限满足项目推进要求。
(三)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对招标过程中的项目信息、投标人资料等敏感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四)配备专属项目团队,团队成员稳定且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一致性。
(五)负责协调解决招标过程中出现的异议及投诉处理辅助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资格
1.参选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招标代理经营资质。
2.具有3年及以上招标代理从业经验,无不良行业记录。
(二)资格审查材料:
1.资质: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三证合一)、从业人员(至少5名)招标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代理机构简介材料(含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在藏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专职人员数量及从业经验等),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业绩: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1项招标代理工程业绩。
3.财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根据情况提供每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报表)。
4.企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三个网站的近3年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意时间),或出具未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书面承诺。
5.其他条件:
一是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是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三是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含设备配置、技术团队能力等说明)。
四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六、比选方式
(一)对报名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评选环节,评选将综合考虑施工单位的资质、信誉、口碑、报价、承接能力进行综合评分;
(二)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评分结果,最终通过会议研究确定并签订合同。
七、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比选文件的格式可自行设定,比选需响应招标文件且必须编制目录及页码。
(二)提供公告第五项要求相关资料、评分标准相关资料、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相关资料(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将报名资料整理成册并加盖公章,统一用文件袋密封封装并加盖公章,文件袋上请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申请人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后果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四)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司章,并提供电子版。
(五)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4日(北京时间:10:00-18:30),逾期无效。
(六)报名方式及地点
1.现场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18: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那曲市色尼区次雄塘路南部新区综合办公楼2号楼三楼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3号。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资料,比选单位不予受理。
2.邮寄递交
邮寄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日一致(以快递物流系统显示的“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邮寄地址:那曲市色尼区温泉路南部新区综合办公楼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号楼3楼313(收件人:那曲市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18989961528)。
邮寄要求:邮件封面需注明“12·02地震受灾房屋抗震加固项目比选资料”,内件需按本公告比选资料要求密封封装,因邮寄延误、破损导致资料无法正常接收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八、代理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在合理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金额在双方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九、比选标准
评分标准:附件1。
十、其他要求
(一)处于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暂停招标代理业务期间的代理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二)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在招标代理经营活动中有违规记录(指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暂停业务等)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选资格。
(三)不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材料、逾期送达、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比选文件,招标人一律不予接受;所有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由招标人留存归档。
(四)本次比选报名、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人参与比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五)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进行核查,若发现虚假材料,立即取消其参选/中选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本公告发布后,若需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将在色尼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澄清/修改公告为本次比选公告的组成部分,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那曲市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96-3831413
联系人:贡觉欧色
联系电话:18989961528
附件:评分规则
那曲市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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