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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色尼区卫健委关于招聘基层公共卫生专干的招聘公告

来源:网信色尼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6-20
那曲市色尼区卫健委关于招聘基层公共
卫生专干的招聘公告
为强化色尼区卫生健康工作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本公共卫生专干18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名称
基层公共卫生专干。
二、招聘数量
每个乡镇1名,共12名。疾控中心2名、卫健委4名。聘期1年,合同一年一签(含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视情况续签,属于政府购买岗位外聘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1.学历要求:具有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公共卫生类,预防医学类相关专业人员优先录取。
2.年龄要求:参加竞聘人员原则上限制在35周岁以下。
3.户籍要求:色尼区户籍大学生优先,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认真,事业心强,有责任感。
四、薪资待遇方面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藏财社〔2023〕11号)文件精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可以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机构聘用人员的经费支出
1.基本工资。5000元/月+年终一次性考核奖励(年终考核奖励按照月基本工资的40%设置,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优秀等次的发放100%,称职等次的发放85%,基本称职等次的发放50%,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
2.通讯补助。100元/月。
3.社会保障。享受职工基本养老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按每年标准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4.休假待遇。每年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含路途时间),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
5.婚假待遇。结婚的给予15天婚假(包含路途时间)。
6.产假及陪产假待遇。生育子女的,应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女方每胎享受180产假,产假期满当年不再享受休假。试用期内休产假的,产假期满后试用期顺延。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不发放年终一次性考核奖励。配偶享受30天护理假(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内,包含路途时间)。
7.丧假待遇。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申请20天;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配偶去世,可申请10天。丧假天数可一次性申请。

五、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胜任相应岗位需求。
4.能够很好的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等相关工作。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七、招聘程序
1.报名地点。色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办(四楼)。
2.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我委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和业绩审查,确定参考人员名单,届时将电话通知参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考评。考评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考官按照评分表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分并取平均分,面试得分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笔试占60%,面试占40%
4.录取。应聘者面试成绩原则上需要达到60分,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5.公示。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色尼融媒平台上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6.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人员管理

(一)岗位管理

人员由色尼区卫健委牵头实行统一管理,并按实际分配方案执行,确保发挥作用。

(二)岗位职责

综合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承担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

(三)解聘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助。
1.辞职或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被聘用人员;
3.严重违反有关管理制度的;
4.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擅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7.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劝退、除名处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应当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10.不可抗力因素(如:上级部门停止拨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将产生无法支付薪酬待遇)。
未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聘用期满后优先考虑续聘。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和色尼区人社局共同负责解释。
.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被聘用人员;
3.严重违反有关管理制度的;
4.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擅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7.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劝退、除名处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应当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10.不可抗力因素(如:上级部门停止拨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将产生无法支付薪酬待遇)。
未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聘用期满后优先考虑续聘。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和色尼区人社局共同负责解释。
报名时间:2023620日至621
报名地点:色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转移就业办公室报名)
联系电话:1739719511118143274999

色尼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色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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