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委办发〔2019〕64号
中共那曲市色尼区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色尼区总工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区委各部委,区(中)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色尼区总工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区委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那曲市色尼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色尼区总工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地方党政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和《关于那曲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色尼区机构改革方案》,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色尼区总工会(以下简称区总工会),是区委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是色尼地方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
第三条 区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和指导色尼区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全总执委会议和西藏自治区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以及市工会代表大会、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色尼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任务,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权服务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和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诉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修订,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研究。指导色尼区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五)加强工会组织对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构建以精准帮扶为重点的服务职工体系,建立健全工会系统服务职工网络载体。
(六)加强区总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研究色尼区产业工会的设立和管理。负责工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七)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区劳模的推荐、评选。负责我区全国劳模、自治区劳模、市劳模和区劳模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我区全国、色尼区“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的推荐、管理工作。
(八)负责色尼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总工会机关行政编制3名,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
第五条 区总工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5月 28日起施行。
中共那曲市色尼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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