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委办发〔2019〕42号
中共那曲市色尼区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那曲市色尼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
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区委各部委,区(中)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那曲市色尼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区委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那曲市色尼区委员会办公室
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4日
那曲市色尼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深化地方党政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关于那曲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那曲市色尼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那曲市色尼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区委对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区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有关放管服工作及建设服务型政府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
(二)负责色尼区政务服务的综合协调工作,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参与拟订色尼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制度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进一步履行划转事项(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的原则),大厅进驻(包括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等)事项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组织实施色尼区“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色尼区政务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及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虚实一体”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构建“一网一门一次”工作格局。
(五)负责审批服务事项的对外宣传工作。
(六)负责规范和管理色尼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行为,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标准化建设,负责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时限压缩,负责协调督促入驻综合窗口部门审批事项的跟踪督办。
(七)负责对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综合素质培训和技能培训,牵头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办理流程、管理办法。组织协调和督促进驻单位实施并进行监督和考核工作。
(八)负责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工作。
(九)负责对进入区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政务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督办等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机关行政编制3名,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
第五条 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其他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由区委、区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执行。
中共那曲市色尼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4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