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监查信息

党员干部不能当警示教育的“看客”

来源:雪域清风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5-20

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有效途径。随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向纵深推进,各级党组织聚焦由风及腐、风腐交织等问题,综合运用警示教育展、典型案例汇编、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做实做细警示教育,有力推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然而,仍然有少数党员干部在警示教育中充当“看客”,以旁观者心态对待案例剖析和纪法教育,有的最终甚至沦为“片中人”“展中例”。这种现象不仅削弱了警示教育的实际效果,也折射出个别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政治觉悟和纪法观念上存在偏差。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摒弃“看客”心态,切实以“主角”意识接受教育、躬身自省,特别是“问题”干部要及时悬崖勒马,摒弃侥幸心理,以免越陷越深。

扫除“看客”生态,构建“人人都是参与者”的政治责任体系。警示教育绝非与己无关的“故事会”,而是锤炼党性、净化灵魂的“必修课”;不是少数人的政治任务,而是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政治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班子成员要切实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检身若不及”的政治自觉,主动查摆问题、认领责任,形成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的良好政治生态。各级党组织要把警示教育纳入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推动警示教育从“文件要求”转化为“政治自觉”,从“被动应付”升华为“主动对标”。要创新方式方法,通过案例研讨、情景模拟、互动交流等形式,变“单向灌输”为“多维互动”,让每名党员干部都成为警示教育的主动参与者。

破除“看客”心态,着力解决“身份认知”问题。警示教育的目的在于通过反面镜鉴,促使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标初心使命,不断校准思想坐标。其中的典型案例,往往揭示了一些党员干部在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上的扭曲蜕变。少数党员干部以“局外人”姿态听故事、凑热闹,本质上是对自身“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的模糊和淡化,难以从灵魂深处引发震动,更谈不上真警醒、真整改。必须清醒认识到,任何违纪违法问题的滋生,根源都在于理想信念的滑坡。要从思想深处主动摒弃“看客”心理,自觉从他人教训中看到自身隐患,从他人“病灶”中发现自身“病因”,防微杜渐、未雨绸缪。

拒绝“看客”做派,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倾向。警示教育的效果不取决于开展了多少场活动、组织了多少次学习,而取决于党员干部是否在思想深处划出红线的同时,在行为底线上明确界限。个别警示教育满足于“会上照本宣科、会后束之高阁”,党员干部则止于“签到留痕”“拍照留影”,这种走过场的做法使警示教育沦为形式主义的“新变种”,难以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警示教育贵在知行合一,必须贯穿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典型案例中的教训转化为规范用权、严于律己的实际行动。尤其在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利益诱惑的高风险领域,更要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觉,将纪律规矩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压缩“看客”空间,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少数党员干部甘当警示教育“看客”,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相关制度设计还存在短板。有的警示教育内容泛化、方式僵化,缺乏针对性和感染力;有的考核评价重形式轻实效,未能形成压力传导;有的整改落实虎头蛇尾,未能做好“后半篇文章”。破解这些问题,需要从制度建设层面发力,将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各级党组织要健全分类施教机制,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党员干部的履职特点,量身定制警示教育内容,避免“一刀切”“一锅煮”。要完善效果评估体系,通过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方式,检验警示教育是否真正触动思想、推动工作。要强化结果运用,把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与选拔任用、评优评先挂钩,确保警示教育不空转、不打折。

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起弊之源。各级党组织要提升政治站位,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和“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抓好警示教育,让“未病者”得到常防、“初病者”得到早治、“重病者”得到救治。广大党员干部要把警示教育作为自我革命的生动实践,主动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敲响警钟,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在风浪考验中立得住脚,在诱惑围猎中定得住神,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自治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

附件: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