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色尼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色尼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色尼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色尼区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色尼区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区党委第九次、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色尼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二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预算的决议。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依法理财,公开透明,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落实好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精准实施财政政策,加强创新财政管理,增强基层财力保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是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57869.6万元,为年初预算296274.95万元的120.89%。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90.81万元中税收收入3119.19万元,占完成数54.81%;非税收入2571.62万元,占完成数45.19%;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率为年初预算的49.17%,同比减少5883.55万元,下降50.83%,主要原因是:一是下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市场主体受到较大冲击,税收征收无法按预期完成;二是基建投资建设尚未全部开工,我区以基建税为主要收入来源受到限制。
色尼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主要构成是:国内增值税1796.25万元,企业所得税227.54万元,个人所得税453.9万元,资源税30.55万元,印花税73.64万元,土地增值税10.7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18.08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91.65万元,契税1.4万元,环境保护税115.4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918.5万元,罚没收入377.8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48.76万元,专项收入726.55万元。
色尼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314892.2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6.28%,比2021年支出总量增加99168.85万元,同比增长45.99%,上解支出661.89万元,结转下年资金42315.42万元,结转率同比下降26.17%。
色尼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构成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896.8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065.07万元,教育支出72650.7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5.0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83.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22.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47.1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80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33.36万元,农林水支出71024.8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123.9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9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89.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59.8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2.1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214.0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107.87万元,其他支出5113.69万元。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色尼区政府性基金预算。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2839.62万元,其中本级收入309.17万元,年初预算为368.45万元,年中上级追加补助2162万元。安排预算支出为2157.6万元,结转下年数为682.02万元。
(三)2022年主要收支政策落实情况
1.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维稳经费投入,加强维稳力量建设,提升维稳处突能力,保障公共安全领域各项预算。落实资金21477.97万元,支持政法系统人员性基本支出、维护稳定支出、设备装备支出。落实资金100万元,做好“二十大”维稳经费保障工作。落实资金85.3万元,支持做好寺庙消防线路改造,落实资金16.8万元,支持做好寺庙财税监管工作。落实“先进双联户”户长补贴685.4万元,落实铁路护路经费3892.86万元,支持打牢社会和谐稳定基础。支持做好强基惠民驻村工作,夯实基层基础,落实强基惠民驻村生活补助345万元,驻村工作组取暖费2223.29万元,强基惠民驻村工作经费495.23万元。落实本级财政党建经费567.36万元,落实党建整县提升示范县创建行动资金100万元,落实乡镇政权建设资金240万元,村级组织保障经费1410万元,助力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夯实党在西藏的执政根基。
2.积极落实宏观政策调控。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扩投资稳增长的作用,根据项目单位需要积极申请到位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200万元,用于水利塘那扎牧业示范基地灌溉项目。
3.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发挥政府投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本级财政补助资金1134.72万元,安排乡(镇)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经费60万元,支持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资金457.72万元用于牲畜出售奖补。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471.98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覆盖所有乡、村,实现农户愿保尽保。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色尼生态可持续发展。安排生态岗位资金5381.27万元,安排自然保护区管护补助8.92万元、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93.98万元、安排环境保护业务费5万元。
5.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就业创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助115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助3089.7万元。支持农牧民就业培训和转移就业,落实资金230万元用于致富带头培训和农牧民技能培训。安排资金1229.16万元,落实乡村振兴专干报酬和“四类人员”相关待遇;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安排本级配套资金2269.44万元,全面落实学前至高中阶段农牧民子女教育“三包”及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金政策、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等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城乡居民和在编僧尼免费体检安排资金1201.33万元,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资金1825.54万元,全面保障疫情防控各项经费。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年人均615元,落实城乡居民医疗补助经费5282.4万元。支持重大疾病、地方病防治,落实资金71.15万元。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补贴资金376.75万元、住院分娩及奖励待产补助资金432.79万元,先心病儿童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救治、落实资金32.08万元。足额安排按照每人每月920元、每人每年5060元的标准,落实城乡低保、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544.41万元。做好优抚对象、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离退休人员等资金保障,落实资金185万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资金1103.29万元。支持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事业,落实资金141万元,支持图书馆、群艺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和乡镇文化站等各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落实县级民间艺术团补助64万元。安排资金428.49万元,支持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6.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一是全面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为提升单位财政管理水平,根据全国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要求,积极投入经费300万元,全年开展4次培训,达301人次,有效规范色尼区财政管理水平。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落实那曲市《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探索开展绩效目标审核、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扩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加强评价结果应用。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僵化格局,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与预算绩效评价、预算执行挂钩,对连续两年支出为零的预算项目予以取消,对支出进度慢结余较大的项目予以等额减少安排。
总体来看,2022年财政运行平稳,财政改革和管理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过去一年的成绩,是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浙江杭州、嘉兴两市无私援助的结果,是色尼区人大、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色尼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同心同德、奋力拼搏的结果。在看到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是财政收入依赖投资拉动的局面没有根本性改变,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牢,重点支出和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
二是一些领域支出固化僵化现象依然存在,预算编制准确性、科学性不够高,资金闲置浪费较为普遍;
三是项目前期工作不足,预算执行进度偏慢,“钱等项目”老大难问题依然未破解。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依然薄弱,预算绩效目标设定还不够科学,绩效自评还不够准确规范,绩效结果运用还需强化,“无效必问责”的制度还未健全;
四是财政运行管理还有待加强,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区、乡两级财政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下一步,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下大力气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处于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开局起步关键时期,编制好今年财政预算、贯彻落实财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色尼区经济发展规划和色尼区召开的两会精神,严格遵照编制“二上二下”流程,在广泛征求预算单位资金需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财力状况,编制完成了色尼区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对西藏工作七次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布局,按照区党委十届第三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二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理念。坚持厉行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规范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方法和要求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瞄准区委、区政府明确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用预算标准。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二)2023年预算安排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收入预算遵照我区经济发展的要求,收入预算安排既保障一定增幅,又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充分考虑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支出预算安排按照轻重缓急,优先考虑重大决策落实及刚性支出需求,坚持量入为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2.依法依规,真实可靠。预算编制按照《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法律赋予的职能范围内进行。根据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等规定,规范编制预算。预算收支项目数字制表认真测算,机构、编制、人员、资产等严格审核,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预算信息真实可靠。
3.钱随事走,科学测算。留有余地,跟踪督查,加强监管。支出预算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底线,全力保障维护稳定、社会发展等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坚持依法理财,健全财政监督体系,严格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落实部门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
4.全面完整,科学规范。将政府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反映政府的全部财政收支活动,全面体现政府活动范围和方向。预算编制做到程序设置科学、预算编制方法科学,预算标准核定科学。
5.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建立完善科学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实现预算分配的标准化、科学化、减少预算分配中的主观随意性,预算分配更加规范、透明。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和公开反馈机制,推进信息公开。
(三)2023年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1.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色尼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783.32万元,同比2022年年初预算(以下简称同比)减少16491.63万元,减少率0.06%。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22万元(按照2022年完成数2%增长);上级补助收入231745.9万元,同比增加4357.19万元,增长率1.92%;上年结转42315.4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含色尼区委、区政府总体决策部署的重大事项以及根据情况需要在执行中分配下达预留支出和上年结转资金继续在本年度安排支出,主要科目支出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391.16万元;国防支出2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2703.7万元;教育支出79745.5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56.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23.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147.4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60.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12.06万元;农林水支出47077.7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770.9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62.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02.2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50.7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05.88万元;预备费4134.78万元,收支实现平衡。
2.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色尼区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048.76万元,其中本级收入309.17万元,上年结转682.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7.57万元,安排支出430.42万元。2022年、2023年收入618.34万元目前未安排支出,预计政府专项债券申请通过后用于债务付息支出。
3.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色尼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9万元,上年结转1.69万元。安排预算支出3.38万元,收支实现平衡。
(四)2023年财政支出重点安排情况
1.加强社会治理和维稳投入。一是加大维稳投入。安排治安(消防)辅警人员经费2895.91万元,铁路护路经费3898.39万元,创建平安工作经费28.36万元。二是强化社会治理投入,安排扫黑除恶打非治乱工作经费116万元,“双联户”补助经费695.4万元,驻寺特殊岗位津贴563万元。三是安排强基惠民驻村生活补助(预拨部分)1515.03万元,强基惠民驻村工作经费2535.89万元,村党建工作经费1460万元,支持做好强基惠民驻村工作,夯实基层基础。
2.支持夯实经济发展基础。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180.24万元,发挥乡村项目投资拉动作用。
3.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安排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2994.62万元,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战略任务相适应,与色尼区“三牧”联动改革战略目标相衔接。
4.支持稳岗就业保基本民生。安排资金3264.32万元,落实好乡村振兴专干和“四类人员”待遇政策。
5.支持健康西藏建设。安排寿星老人补贴41.83万元、城乡居民在编僧尼体检费906.21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贴126.83万元,支持医疗事业发展。
6.支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级财政配套5684.32万元,“6065”人员医疗保险配套资金172.86万元,织牢织密医疗保障网。安排本级资金579.43万元,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三老”人员、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补助政策。
三、2023年财政管理工作措施
2023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组织落实好本次人大会关于预算草案报告的审查意见和相关决议决定,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切实加强财政管理,精准发力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全面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一)积极组织收入,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加强财政经济运行态势研判,强化税源分析管理,细化实化征管措施,开展收入质量绩效评估,严防虚增收入行为,既要应收尽收,又要提高收入质量。优化经济环境,培植涵养财源,夯实财政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基础,提高财政促进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以财政促发展、以发展增财力”的良性循环。根据色尼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紧盯国家和自治区战略侧重和政策导向,大力争取自治区、那曲市的支持,做实项目前期,强化协调配合,确保财力总量稳定增长。
(二)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重点支出。优先保障重点支出,全力保障确定改革任务和重点战略实施,改变部分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加大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三公经费”等支出。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足用活用好积极财政政策,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落实好管控债务规模、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严禁政府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财政金融风险底线,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健全监督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推进预算监督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人大批复预算,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高度重视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民生政策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建立检查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的奖惩机制。以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为目标,加快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逐步实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批复、同下达,强化绩效责任硬约束。扎实做好基础工作,扩大重点项目评价范围、提升绩效管理质量。
(五)积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要求,积极听取人大代表和人大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支持人大依法行使预算审查监督职权。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制度办法,推进切实整改到位。对审计查出的预算编制不细化、支出固化、无预算超预算列支、追加频繁预算执行缓慢、应缴未缴财政收入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强化部门预算公开主体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按照规定公开预决算,对照预决算公开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提高预决算公开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区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六)切实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把财经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严格按照相关预算定额、资产配置标准、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编制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原则上除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的特殊事项外,不予以办理追加预算。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所有财政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禁超标准配备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加强地方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确需借款的按照要求履行好程序并限期归还。巩固干部职工因公个人借款专项整治成果,实现销号制管理,个人借款不清零绝不收兵。严禁行政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严禁使用公款缴纳个人水电费等。严格惠民政策资金落实工作。力争把惠民政策落实从“一户一卡通”升级为“一人一卡通”,发挥社保卡的金融功能,把所有惠民政策资金通过个人社保卡落实到本人手中。
(七)加强乡镇财政所、区直预算单位财务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财政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转变传统财政管理固有理念,增强预算绩效评价、财政监督检查、财务指导培训融合推进,从而提升基层财政、财务管理能力,积极报告区委、区政府,目前乡镇、区直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人员少、岗位不稳定、人岗不匹配等现象,力争源头治理财政、财务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老大难问题,确保以足够的队伍力量、过硬的业务素质、极强的奉献精神来支撑基层财政、财务管理规范要求,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提升财政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把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发挥好,把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要求落地生根。
各位代表,2023年,我们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色尼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重点工作,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和审查意见,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快建立现代化财政制度,扎实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各项工作,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色尼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为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不懈奋斗!
名词解释
1.财政:也叫“国家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履行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也可理解为国家为维持其存在和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财政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是国家政权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公共财政:指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身份参与社会分配,并将收入用于政府公共活动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公共财政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对依法促进公平分配,调控宏观经济,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做好国有资产管理,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
3.财政政策:是指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依据客观经济规律制定的指导财政工作和处理各种财政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财政政策是由税收政策、预算政策、国债政策、补贴政策等构成的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财政政策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财政功能发挥得如何,主要取决于财政政策的适当运用。财政政策运用得当,就可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健康发展。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6.超收收入:是指预算年度终了时,预算收入实际执行数超过各级人大机关批准的年初预算数(或预算调整数)的部分。
7.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管理的制度。
8.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根据不同级次政府间在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统一制定法定标准公式,并以此为依据,将其本级财政收入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的补助形式。
9.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对委托地方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或上下级共同承担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补助资金,需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转移支付用于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金融、自然资源海洋气象、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等领域。
10.结余与结转:结余是指国家财政收入大于支出的余额;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11.财力:是指某一预算年度内,各级政府可以通过其职能部门直接分配和使用或间接加以调度支配的财政资金。
12.部门预算:指政府的一个部门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为履行其职能,经依法编制、汇总、审核、批复后形成的、涵盖本部门全部收支活动的综合财政收支计划。
13.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1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16.一般公共预算:是指纳入国家金库管理的各项税收、除政府性基金以外的政府非税收入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主体。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
17.预算执行:是各级财政部门实现收入、支出、平衡和监督过程的总称。预算执行的内容是各级执行预算的机关和单位对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平衡的组织工作。
18.预算收入:指在预算年度内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地筹措到的归国家支配的资金,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保证。预算收入主要包括各项税收、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政府收费和其他收入。
19.预算支出:也叫“财政支出”。是政府把集中起来的社会资源,按照一定的政治经济原则,分配、运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资金的总和。
20.预备费:是指在各级预算中不规定具体用途的当年后备基金。各级总预算的预备费,一般是围绕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某些临时急需和事先难以预料的重大事件可以运用预备费。动用预备费一般应控制在下半年使用,并经过一定的批准程序。
2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各级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内资金安排的由各级部门(单位)支配的用于运转、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2.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其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日前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支出大体分为三类,即: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
24.非税收入:是指政府在税收、债务收入以外取得的财政资金,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等等。
2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6.“三保”支出:是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简称。保基本民生主要包含各类基本民生领域的支出,如城乡低保、五保户供养等,保工资主要包含工资及工资性配套支出,保运转主要包含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
27.预算管理一体化: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主要载体,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应和有效控制,保障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
28.直达资金: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加强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简称直达资金)监管,建立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在对直达资金单独下达、单独标识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动态监测,确保数据真实、账面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29.六稳:指的是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30.六保:指的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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